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

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高考资讯

【高考资讯】高考时间公布!这些考生可加分!

发布时间:2023/4/27 10:00:26

   4月24日,市教委公布《重庆市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包括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以下简称统一高考)、高职分类考试的时间、科目、志愿填报等相关内容。

高考实行“3+1+2”模式

考试6月7日至9日举行


《办法》明确,重庆2023统一高考实行“3+1+2”模式,即全国统一考试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下同)3科,以及考生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6科中选择的3科。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中,物理、历史为首选科目,考生只能且必须选择其中1科报考;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科为再选科目,考生只能且必须选择其中2科报考

统一高考总成绩由全国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3科成绩和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1科、再选科目2科成绩组成,总分满分为750分。其中,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50分,总分满分450分;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每科原始分值满分均为100分,首选科目成绩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转换分(每科满分仍为100分)计入总成绩,总分满分300分。


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7日全天和6月8日下午,其中语文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外语考试时长均为120分钟。



考试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非英语语种考生参加考试的考点由市教育考试院统筹设置。

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还应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时间安排在6月10日进行。外语口试考点由各区县教育考试机构安排,英语语种考生在报名区县所设置的口试考点参加口试,非英语语种考生在参加考试所在区县设置的口试考点参加口试。

3个类别分别设置批次

各批次实行专业平行志愿

或院校顺序志愿


《办法》指出,考生志愿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安排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志愿设置上,我市统一高考按照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3个类别分别设置批次,各批次实行专业(类)平行志愿(以下简称专业平行志愿)或院校顺序志愿。


专业平行志愿以“1个专业(类)+1个学校”为1个志愿;院校顺序志愿以“1个学校+6个专业(类)”为1个志愿,并设置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具体来说,普通类设置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4个批次,依序进行录取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分为A段和B段,包括按规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招生专业和计划。


其中,本科提前批A段包括军事(武警)、公安、消防,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有面试、体检(体测)等特殊要求的本科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2个院校顺序志愿;本科提前批B段包括国家专项、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公费师范生(含优师专项、全科教师)、部分艺术体育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等其他本科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60个专业平行志愿。


本科批包括除本科提前批及有关特殊类型以外的其他本科招生专业及计划(含地方专项、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定向招生等),设置96个专业平行志愿。


高职专科提前批包括定向培养军士招生等有面试体检(体测)等特殊要求、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及其他按规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专科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2个院校顺序志愿。


高职专科批,除高职专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专科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96个专业平行志愿。


强基计划、香港高校独立招生、民族传统体育和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飞行技术招生等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提前批A段前进行。其中民飞招生设2个平行志愿。


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安排在招生高校普通计划所在批次前投档录取,各设1个院校志愿。


艺术类设置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批、艺术专科批3个批次,依序进行录取。体育类设置体育本科批、体育专科批2个批次,依序进行录取。

投档排序位次

根据考生文化成绩确定


录取投档的方式上,普通类专业平行志愿批次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排序位次进行投档。


普通类院校顺序志愿批次依据“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先按照第一志愿考生投档排序位次和高校调档比例进行投档,高校录取时退出差额或计划不满额的,依志愿顺序按照排序位次补投符合要求的考生。


投档排序位次根据考生文化成绩确定,如考生文化成绩相同则按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


《办法》提出,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ww.cqksy.cn)和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成绩。考生对成绩有疑义的可申请成绩复核,市教育考试院应制订考生成绩复核办法及其程序并告知考生。

加分投档分数不累加


《办法》还明确了我市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时,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得累加。除明确只用于市属院校投档时使用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可面向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但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具体而言,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的考生,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


高中阶段在我市少数民族聚居地(含自治县、民族乡)具有三年完整户籍、学籍并在户籍所在区县中学连续三年实际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考生加5分)投档。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加10分)投档。


凡符合上述政策性照顾项目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三级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